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运城市盐湖区古为盐贩之泽,曾称“盐氏”、“盐邑”、“苦城”、“潞村”等,是运城市政府所在地,位于山西省西南部,地处黄河中游秦、晋、豫三省交接地带,东连夏县,西临永济、临猗,南依中条山与平陆、芮城为界,北傍稷王山同万荣、稷山、闻喜相接。辖区东西宽41公里,南北长62公里,国土总面积1237平方公里。盐湖区战国时期属魏,汉魏皆属安邑县地,唐另置解县。1958年,安邑、解县等合并为运城县;1983年运城县改为运城市(县级市);2000年原运城市(县级市)改为盐湖区。至2015年,盐湖区下辖7个镇、6个乡、8个街道办事处,全区常住人口70.60万(2017年)。2000年6月14日,国务院(国函〔2000〕68号)批复同意撤销运城地区和县级运城市,设立地级运城市,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盐湖区;运城市设立盐湖区,以原县级运城市的行政区域为盐湖区的行政区域,区人民政府驻府东街。